2025年4月8日10時15分,田某駕駛寧A號牌小型普通客車,沿銀川市興慶區(qū)清和北街最右側車道由南向北行駛至清凈巷交叉路口向南60米處路段時,在占用左側車道左轉彎進入路口時,未注意觀察后方車輛情況,讓直行車輛先行,與張某某駕駛摩托車沿道路左側車道正常行駛至此發(fā)生碰撞,碰撞后摩托車在滑行過程中,又將騎行自行車的過路群眾撞倒在地,而張某某未佩戴安全頭盔,摔倒后頭部及身體多部位受傷。
經查:田某駕駛機動車通行在劃有白色單實線的道路時未注意觀察路面上其他車輛通行情況,在轉彎過程中未做到確保安全通行,其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是造成此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由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張某某無責任。
銀川交警提示:車輛轉彎、掉頭時,應提前開啟轉向燈,觀察前后來車情況,確認安全后再低速轉彎、掉頭,切勿突然猛拐。特別是雙實線沒有設置掉頭標志的地方,嚴禁隨意掉頭。此外,駕駛摩托車一定要考取有效機動駕駛證并按照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最大限度避免頭部受傷。(興慶區(qū)交警一大隊)